更正内容:
1、“第一章 谈判邀请 4.采购代理机构:38.24万元”更正为 ”4.采购代理机构:众聚能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5.采购限价:38.24万元”。
2、“第一章 谈判邀请 7.2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类似相关项目案例业绩证明材料;”取消该条件
3、“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附表 2最高限价:38.24万元,按该限价进行下浮率报价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。”更正为“最高限价:38.24万元,按该限价进行报总价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。”
4、“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附表11招标代理服务费 众聚能国际建工有限公司”更正为“众聚能国际建工有限公司分公司”
5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二 初始报价一览表 “按限价38.24万元标准,下浮 %”更正为“按限价38.24万元标准,总报价为 元”
6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三 最终报价一览表"按限价38.24万元标准,下浮 %" 更正为“按限价38.24万元标准,总报价为 元”
谈判文件以最新更正的文件为准